专卖店经销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经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和定义经销合同产品并使用 的品牌商标。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无权将经销权转让给第三方。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 销售合同产品,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往合同区域以外地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经销方式
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中所指的经销应通过仅展示及销售合同产品的专卖店来进行。
合同产品
合同产品系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有效的产品目录中包括的产品(简称为“合同产品”)。
甲方有权利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生产厂商的原因,随时对产品目录进行调整。
甲方书面通知停止销售的合同产品六个月后,乙方不得继续在专卖店展示销售。
零售价格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零售价格进行销售(样品处理除外)。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调整零售价格,但需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订货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