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客户寄递安全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快递企业)
乙方:(寄递客户)
为了确保寄递物品(快件)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的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安全协议: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及《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中寄递物品的规定。乙方明确交寄甲方的物品为:
物品名称
种类类别
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乙方承诺交寄物品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承诺交寄本协议明确的物品中不包含或夹带以下物品: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炸弹等。
(二)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三)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四)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五)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六)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七)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八)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九)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活动物等。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十二)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十三)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十四)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四、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如实提供营业执照复议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议件(如乙方为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留存,甲方要确保乙方信息的安全。
五、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