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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音
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的计算
公式为: 应纳税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 含税销售额) (1+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x税率=应缴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 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
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 a 公司购进甲货物 100 件,金额为 10000 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
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 10000 元,而是 10000+10000*179e( 假设增值税率为 17%96)
=11700 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 因为这时,
你公司作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 1700 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
这 1700 元增值税对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 公司多收了这 1700 元的增值税
款并不归a 公司所有,a 公司要把 1700 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 a 公司只是
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 100 件货物加工成乙产品 80 件,出售给 b 公司,取得销售额
15000 元,你公司要向 b 公司收取的乙产品货款也不只是 15000 元,而是
15000+15000*1736=17550 元,因为 b 公司这时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
外支付 2550 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 2550 元
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 元的增
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沿用上例,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 1700 元,销售乙产品收
取的销项增值税是 2550 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
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在出售了乙产品获得 b 公司的货款后) 上交给国
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 b 公司收取的 2550 元, 而是: 2550-1700=850 元(那 1700
元已在你公司购买甲货物时加入货款中,由 a 公司代收代缴过了) ,所以这 850
元是 b 公司在向你公司购乙产品时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