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质监1—2
监督注册 号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各责任主体:
为加强对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指导实施质量监督管理,我站根据上报的工程资料,针对工程特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编制本方案。我站将抽查各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及执行有关法规、标准的情况,并监督实体质量。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施工面积 M2,工程预算总造价 万元。其中园林建筑物、构筑物共有 ,建筑面积 M2,绿化面积 M2。
二、对参建各责任主体的监控
1、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建设并履行其质量责任和义务。
检查其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建设原则;监督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以及重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
监督其依据有关建设法规、质量标准和合同文件组织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工程完工后,按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
2、监督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法承揽监理业务,履行其质量责任和义务。
监督检查工程监理单位在受监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经审批签认的《监理细则》要求开展监理业务,监督检查工程监理单位建立健全监理质量保证体系情况。
核查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执业资格或上岗资格证书,监督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规范的要求实施现场质量监理情况。
3、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承揽工程,履行其质量责任和义务。
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它的运行情状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负责人员并检查其主要人员素质是否满足现场质量管理的要求。
三、质量监督程序、方式、内容
(一)程序
按开工前登记注册、施工过程中监督和竣工验收监督三个阶段的程序进行。
(二)方式
质监站派出工程质监工程师具体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工程进行不定期巡回抽查和重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
(三)内容
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质监站组织首次质量监督交底会。
2、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各责任方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履行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工程技术资料及施工现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颁发等级证书。
4、对竣工工程进行备案管理。
四、质量监督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在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两天通知质监站,并提报有关技术资料。
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竣工后工程应进行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验评、建设单位复评。竣工验收前七天书面通知质监站,并提报工程相关资料。
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