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洁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住宿须知:
住宿人员在申请宿舍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综合部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桌椅一套,柜子一个,钥匙一把,被褥自备。
公司宿舍的人员安排为标准配置,每两人一间。
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位,家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员工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员工不需缴纳租金,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综合部办公室部门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备,如床铺、床垫、桌椅、柜子及宿舍原有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意破坏者,尤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至22:00
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3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自觉将个人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卫生。
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终止合同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综合部办公室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办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公司综合部办公室应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评分结果对外公布。
第四条 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循下列规定:
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使用电视或电脑、收音机等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入眠。
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或拆卸。
员工自己的财务自己保管,任何人不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物品。
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衣物等个人物品收入衣柜,不得随意摆放。
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的地点。
房间内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指定卫生值日表并严格监督宿舍人员执行。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他行为。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内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打扑克、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
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
自觉遵守宿舍内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不得私自乱拉、连接电线、插座。
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等交流电器。
离开宿舍内关闭所有电器设施,切断电源。
宿舍内严禁吸烟。
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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