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慈善义工管理中心帮助他人快乐自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慈善义工管理中心服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帮助他人快乐自己的精神鼓励和规范了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慈善义工管理中心成员以下简称义工的服务工作活动推动义工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慈善义工管理中心内的义工义工服务组织及其活动适用本章程第三条本章程所称的义工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和社会责任经过登记自愿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的人员本章程所称的义工服务组织是指依法登记注册专门从事义工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学校团体第四条义工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合法诚信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第五条义工服务范围包括助老扶弱扶贫济困支教助学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第六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慈善义工管理中心义工服务活动接受共青团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二章义工服务组织第七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慈善义工管理中心义工骨干职责一建立义工服务活动的规章制度二建立健全义工和义工服务活动的档案制度三义工的招募培训指导管理监督和表彰四组织开展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