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报考条件根据市人事局市环境保护局津人专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年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年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年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年免试条件截止年月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个科目的考试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年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考试科目及获得职业资格的条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学环境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生态学生态学化学化学应用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物科学与技术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大气科学气象学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科学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生物化工生物化学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环境保护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其他环保总局认可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注本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采用的专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