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指南一依据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三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的公告年第号四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再次登记的公告年第号五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年第号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七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年第号二登记条件一登记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与登记类别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能力职业行为良好无犯罪记录能够坚持在本专业岗位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在周岁以下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申请再次登记的人员还应在登记期内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业绩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逾期申请登记的人员还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年后至逾期申请登记期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申请重新登记的人员还应自最近一次登记之日起至申请重新登记期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二登记申请人所在单位要求登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类别设定以下简称类别设定中的类别至者所在单位须为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的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