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物业代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基于甲方与乙方系 关系,甲方拥有一处物业(房产证号为 ,以下简称“该物业”),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该物业产权,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关于该物业相关事实的确认
1.1该物业基本情况:
1.1.1物业地址:
1.1.2产权面积: 平方米;
1.1.3该物业现产权登记情况:该物业产权原系 所有, 已将该物业登记至乙方名下,事实需要确认 该物业的房屋产权证编号为: ,土地证号为: 。
第二条 关于物业产权的约定
2.1 甲方和乙方确认:该物业虽然形式上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向 购买,但实际购房款由甲方支付;该物业虽然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实际所有权人为甲方。事实需要确认
2.2 甲方实际享有的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及其他附属权利,乙方仅以自己名义代为持有,不享有任何该物业权利。
2.3代持期间,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其物业权利。
第三条 关于该物业经营管理和处分的约定
3.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上述代持物业权益向知情或不知情的第三方转让、出租、转委托代持或设定共同共有及担保等第三方权益。
3.2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该物业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3.3若出现危及到甲方对该物业实际所有权利的情形,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3.4如因乙方个人债务问题,致使该物业被相关机关查封冻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四条 关于该物业收益分配、税费及风险等的约定
4.1 该物业的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