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及措施
1、扬尘控制措施
(1)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2)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3)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育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尽量使用吸尘器,避免使用吹风器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机械剔邀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4)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挡、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5)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措施。
(6)构筑物爆破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用清理积尘、淋温地面、预湿墙体、层面敷水袋、楼面蓄水、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和直升机投水弹等综合降尘。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7)在场界四周隔档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mg/m3。
2、噪音与振动控制措施
(1)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的规定。
(2)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
(3)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3、光污染控制措施
(1)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2)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4、水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3)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
(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
(5)对于化学晶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5、措施土壤保护
(1)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应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有效措施,减少土壤流失。
(2)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