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系在中国北京合法注册成立的有限
公司,现聘同志,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为四方劳动合同制员工。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
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严格懂行。
第二章服务期期限和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为年(具体期限为自2013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上) 。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与服务期相一致
第四条本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个月。
第五条试用期满,四方正式聘用乙方,直至合同期满时止。
第三章工作岗位、工作职责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担任工作。
第七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增训考核及绩效考核情况,参照乙方的专业知识、
经验、能力和工作表现,调交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中方的安排,
第八条乙方须按照四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包括工作场地、班制) 按时、按
质、按量地完成工作-
第四章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和其他权益第九条甲方实行岗位工资制。甲方确定乙方第
一年的年大为人民币万元,按月发放《其中基本工资为元、房贴元、车帖、饭贴及其他津贴
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