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清郊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将自建座落在清远市清城区 房屋,经集体
研究,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期定_ 年,由_ 年月_ 日至_ 年-月_ 日止。
二、上述房犀首层铺面面积约: “平方米,以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合
计每月租金元。
三、乙方经营内的各项税费、国家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应缴交的各项费用、小
区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缴交。
四、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先付_元正 〈Y_元) 作为合同信用金〈此信用人金
为三个月租金金额, 不计利息) 。合同期满后,乙方交清租赁期内的所有费用后,
合同信用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必须在每月十五号前交清当月租金, 每超期一天罚款所欠金额的 3%
作滞纳金给甲方,超期一个月仍不交清欠款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
同,没收合同信用人金及收回租赁商铺,并继续追收欠款。
六、乙方租赁期内,要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内容,自觉完成门前地
段的承包任务及用电安全,如有违法、违规经营或不配合甲方管理,甲方有权提
前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信用金。
七、乙方租赁期内,如遇国家、上级政府部门征收或本经济联合社改造发展
需要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且必须在按通知后一个月内自行搬迁完毕,一切费
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自然终止。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安装的水电、消防设施、电梯或需要增加的用电负荷,
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期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租赁期内,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房屋转让、转租他人使
用,一经发现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信用金。乙方装修以不
影响楼房安全结构,租赁期满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