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自愿把位于 的房屋租给乙方。乙方所租房屋仅为 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甲方有权利收回该房屋使用权。
乙方租赁期间,房屋内配套设施(如门窗、家具、空调、热水器、油烟机等)如有人为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交还甲方,乙方如不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租金:每月小写: 元(大写: 元整),租房押金 元,房屋租赁终止,甲方验收无损坏配套设施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乙方租赁期间,暖气费、电费、水费、物业费等,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缴纳,租赁结束时,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