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别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1.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2.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3.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4.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5.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1.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2.例行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配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