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口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档口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
2.档口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鸡蛋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档口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档口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档口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档口租金达 10 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档口租金;
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