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单据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单据管理,确保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内部管理,满足工厂财务信息采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总则
1、本工厂所涉及的内部财务凭证(具体见财务单据及定义里)统一由财务部印制、保管,其他部门不得印制此类凭证,以保证此类单据的规范使用。发票、支票、汇 票、报关单等国家控制的凭证由财务部统一购买。
2、所有印制的单据的印刷本数、每本张数、联次及用途需预先请示董事长同意,印制完成后需报厂部财务总监备案,每年末由财务部将单据的使用结果报董事会备案审查。
3、各部门如需使用财务类单据,需在财务部办理领用手续,并在单据使用登记表上签字。每本单据使用完毕后交旧领新,作废单据必需与存根联一同交财务存档。
4、各类单据的周转数量由财务部与使用部门根据业务大小另行确定。
5、财务部应有专人对财务类单据进行登记、保管、发放、回收,不定期抽查单据的使用情况。
6、整本单据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跳号使用,应按实际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由头至尾使用单据。
7、各部门应按单据的内容全面收集相关信息,不得漏填、错填,需不同人员签字的应签字齐全。单据填写部门应及时将单据的其它联次传递给相关部门。
8、手工书写的单据应字迹工整,易于辨认。填写错误的不得在原单据上更改,应作废后重新填写。
9、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申请单、来客招待申请单、汽车修理申请单、费用申请单、对客户的出货单暂按电子文档格式进行电脑打印,其它单据按印刷格式使用。
财务单据及定义
1、仓库入库单,正式收料时使用此单。按序编号,按编号先后顺序使用,不得重复或跳号使用;后面必须附加工单、送货单、发票,三单信息必须一致,信息不一致的必须先填开暂收料单,待信息齐全后用红字冲回暂入库信息再办理正常收料手续;收料日期、物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颜色、单位、数量、物料类别、仓库名称、供货商、订单号必须认真完整地填写,不得缺项目;收货员、仓库负责人、仓库主管必须签字以示负责。此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仓库存根联,仓库留存并录入进销存系统;第二联,财务联,于第二日传财务,财务审核后作为材料账增加之凭证;第三联传采购,于次日由采购部附在供应单一起再传财务部作应付款增加之凭证;第四联,客户联,于客户结算货款时收回,作为应付款减少之凭证。
2、加工单,对外采购时使用此单。按序编号,按编号先后顺序使用,不得重复或跳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