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
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单位简称:单位名称被社会认同的且约定俗成的简称 (不多于八个汉字) ,为必录项。
单位名称:指单位全称(同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为必录项。
单位电话:指单位的联系电话,为必录项。
单位经营(办公)地址:指单位实际办公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经营与办公地址不同的以办公地址为主,为必录项。
邮政编码:指单位经营(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
(1)执照种类(代码项):按工商执照的类别选择填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 9其它
(2)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工商注册地址:按工商执照的内容填写,若单位类别为“企业”时,工商注册地址为必录项。
批准成立信息:不属于工商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