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勒沟学区中心校
小学六年级教学成绩奖惩办法
一、奖惩对象
小学六年级担任毕业考试科目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任课教师。
二、奖惩项目
1、教学总评成绩
2、单科教学成绩
3、学生名次奖
三、奖励办法
六年级教学成绩学生数计算以教育股在册学籍数为依据,有流失或无转入转出手续的学生一律按零分计算。
1、教学总评成绩
教学成绩以每年暑期教育局组织的小学毕业年级考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的统计以及格率占40%,平均分占40%,优秀率占20%合算。教学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本班(或本年级)某学科的个人成绩=(任教班级或年级学科的个人成绩/全镇同年级同科的最高成绩)×100。教同一年级两个以上学科的教师考试成绩先用以上公式算完后再取各学科成绩的平均分。语文、数学综合成绩奖励前四名,奖金分别为400元、300元、200元、100元,语文、数学综合成绩位于后三位的教师分别惩100元、50元、50元。英语、科学学科奖励前两名,奖金分别为300元、200元。教学成绩位于后两位的教师分别惩100元、50元。
2、单科教学成绩奖
教师单科教学成绩进入全县前五名的教师分别奖励600元、500元、450元、400元、350元。
3、学生名次奖
总成绩位于学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