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编号:
居住地址: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以甲方的保密制度界定的为准):
甲方业务拓展中、外协中所涉及的外单位的人员姓名、业务范围和业务事项及有关数据;
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技术数据、图纸、工艺、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内容;
涉及甲方尚未公开的项目、前期开发资料等;
涉及甲方尚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中、高层人事变动等有关内容;
企业管理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管理方法;
企业销售策略、方法、价格、售后服务等与销售相关的重要内容;
与产品配套的重要资料;
公司财务方面的重要数据、资料;
甲方指定的其他资料及内容。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专利及非专利技术、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三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4、 不得擅自接触或使用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5、 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只能为了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这一唯一目的使用甲方的各类科研、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
6、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乙方应对直接或间接从甲方得到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7、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8、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B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 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