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甲乙双方依照《店内规章制度》,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聘用时间自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二、甲方根据本企业制定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资,(含加班工资)依据乙方本人当月所创的业绩为计提(工资提成标准由甲方另行规定),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三、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食宿由甲方安排,但乙方须承担相应的生活费用,经双方确认,由乙方承担的生活费预计为人民币 元,多退少补。
1、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按乙方交纳生活费的100%予乙方适当的生活补贴:
① 合同期满,乙方表现良好,无任何损害甲方利益之行为;
② 乙方非违规违章或工作态度方面的问题被甲方提前辞退;
③ 乙方提前离职符合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
2、乙方有特殊情况事先经甲方同意提前离职,甲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