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在: ,房间编号为: ,出租给乙方作为住宿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押金,水电费: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月。押金为(人民币): 元整。
水费为5元/吨,电费为1.5元/度,入住前水表读数为: ,电费度数为: 。
物业费为50元/间/月。
四、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押金(人民币): 元整。租金按一个月一结算,本房屋先付后住,乙方应于房租到期日前5日内缴纳次月租金。
五、租赁条件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此租赁事宜;签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备案。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 等实际使用的费用,若有特殊约定则从其约定。
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6、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六、违约处理
1.甲方违约处理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功能完备及附属设施完好的房屋提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仍不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应据实赔偿。
(2)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年度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