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行政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职权与职责相统一是建设现代责任政府的基本要求掌握一定职权的政府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主动作为善谋勇为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这就需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明确问责标准我国现行法律中的行政问责主要是指领导成员或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管理或监督不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和实施违法行政行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用人失察或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等行为承担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的法律后果相关行政责任包含两类一类是内容较为明确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类是内容概括不明确通常由部门或地区行政长官承担的领导责任实践中行政问责主要以后者为主问责机制也主要以政治责任的形式启动在以往的相关规定中对这一责任的追究要求责任人主观上有过错如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有决策严重失误因工作失职等表述但实际上因主观过错标准不明基本实行无过错的严格责任模式这种模式难免使干部有所顾忌束缚手脚为了鼓励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