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黄冈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物理考试说明
【能力要求】
考试中对知识与技能、体验性要求主要有以下五个层次:
1、了解:再认或回忆知识;识别、辨认事实和证据;举出例子;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
2、认识:介于“了解”与“理解”之间。
3、理解:能把握内在逻辑联系;与已有知识建立联系;进行解释、推理、区分、扩展;提供证据;收集、整理信息等。
4、独立操作:独立完成操作;进行调整和改进;尝试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等。
5、经历:从事相关活动中,经历观察、体验、探究,在经历的基础上表达感受,做出相应反应。
【考试范围】
考试以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学习内容为依据,包括科学探究和科学内容两大方面。重点考查物理学基础知识和技能,基本方法和价值观,以及对物理、社会和科学技术相互关系的理解,注重考查运用物理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科学探究与实验能力等。考查内容虽不受教材版本、内容的制约,但会适度体现对教材的关注。
1、科学探究的考查。主要考查观察及提出问题的能力、信息收集能力、初步分析概括能力、信息交流能力等。
2、科学内容的考查与水平要求表
序号
考查内容
水平要求
1
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