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办理提取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㈠ 办理提取时应当提供的单位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
1、本人来办理提取的,提供单位盖章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以及本人身份证。
2、以房屋产权人或贷款人配偶身份提取的,应当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簿。
3、办理提取时,所需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㈡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表格
提取条件
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的(无公积金贷款)
①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合同未备案,则需提供两证②购房首期付款凭证或全额付款凭证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无公积金贷款)
①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②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③购房首期付款凭证或全额付款凭证
3、购买集资建房的(无公积金贷款)
①集资房协议,规划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修建集资房的批复文件②购房首期付款凭证或全额付款凭证
4、购买二手房的(无公积金贷款)
①二手房交易正规合同②房屋产权证③国有土地使用证④过户契税发票
5、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