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申诉章程制度名称绩效考核申诉章程受控状态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编修部门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目的1全面客观公正地评议各部门及其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2拓宽监督评议的渠道公司全员共同参与增加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3使绩效考核工作更加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4为了确保绩效考核质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对有偏差的绩效考核及时纠正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构建互相促进良性竞争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岗位人员的绩效考核第三条工作原则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实效的原则2坚持考核与评议申诉管理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考核标准设定的可比性可操作性便于评估和核实4分级负责的原则5加强协作的原则第四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的组成公司设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副总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全面负责各时期的绩效考核工作第二部分绩效评议的内容及方法第一条评议内容公司考核评议工作将结合年度考核在全面考核员工绩效的基础上重点评议员工特别是基层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第二条分级评议公司考核评议工作根据部门职能和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考核中要注重上下结合与内外结合第三条分阶段评议考核评议工作分为平时考核评议年度考核评议1平时考核评议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监督其他部门配合根据工作纪律及日常表现进行考核结果要有明确记录2年度考核评议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以平时考核评议为基础第三部分考核评议的程序第一条自查并修正部门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对照考核管理目标及考核评议内容进行自查写出总结和述职报告接受上级领导和其他员工的评议和监督第二条民主公正评估在自查的基础上考核评议小组负责组织各部门及员工进行述职同时其他员工进行评议1一般工作人员在本部门进行述职由部门其他员工评议2部门负责人在一定范围内一般为业务关联部门或部门员工进行总结述职其他员工评议第三条公司范围内调查评估考核评议小组通过调查访问征求意见举报箱公示栏等形式广泛征询公司各方面尤其是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考核评议工作监督电话为第四条综合评定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平时考核述职及民主评估等情况对各部门及个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级1一般人员由部门考核小组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级报考核评议小组审核2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级由考核评议小组审查总经理审批第四部分评议结果管理与工作整改第一条评议结果公布考核评议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及本人并存入档案第二条考核评议结果划分1部门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五个等级2员工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五个等级第三条评议结果奖惩1评议结果为优秀的部门或员工给予通报表彰公司宣传推广其工作经验和做法2评议结果为不称职的部门或员工公司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第四条整改与督导1对存在问题且具备整改条件的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进行整改2当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相关负责人要做出合理解释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整改3整改情况以公告座谈会等方式反馈与会人员包括考核评议小组人力资源部及责任部门人员第五条责任追究对在考核和评议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按责任追究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责任第六条异议处理各部门及个人对考核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评议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评议小组申请复核复核意见经考核评议小组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第七条考核评议工作审核备案公司建立考核评议工作审核备案制度年度考核评议结束后部门要将考核结果和工作总结按要求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备案第五部分申诉范围与条件第一条申诉范围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可对以下方面进行申诉1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满或者有异议的2对自己的考核过程不满或者有异议的3对他人的考核结果不满或者有异议的4考核者考核操作不规范的第二条申诉方式员工可采取匿名或者实名的方式进行申诉第三条申诉途径1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诉书进行申诉2员工也可通过公司公布的申诉电话和申诉信箱进行申诉第六部分申诉流程第一条申诉有效期申诉有效期为绩效考核沟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第二条提交申诉员工如对考核结果不满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绩效考核申诉表员工应将申诉人姓名部门申诉事项申诉理由填写清楚第三条申诉受理1受理的申诉事件由人力资源部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向申诉者直接上级的上级领导申诉者的直接上级和申诉者本人了解情况对员工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2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核实结果与该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员工本人三方共同协商并寻求解决纠纷的办法3若三方达成一致协议进行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将申诉解决结果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批第四条二次申诉1若三方仍未达成一致协议员工可进行二次申诉二次申诉由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处理2在二次申诉中三方若达成一致协议申诉解决结果由人力资源总监报总经理审批第五条申诉的回复如遇匿名申诉无法直接回馈申诉人受理及处理情况的以月申诉汇总公告表的方式公告回复申诉人第七部分申诉相关事项说明第一条申诉期内考核结果的效力员工对绩效考核结果不满而提出申诉的申诉期间原考核结果及处理决定依然有效相关部门必须按规定执行第二条申诉的驳回员工申诉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人力资源部将驳回申诉并视影响程度对申诉人员予以处理1无适当理由超过申诉期限的2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3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4其他违背申诉公平的行为第三条对申诉人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对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司将依制度严惩相关人员第四条保密规定对于泄露散布申诉事件或者申诉人的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或申诉人受到报复的应给予信息泄露人相应的处罚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恶性报复打架滋事等送公安机关处理第八部分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其所有第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