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升本”工作方案
为规范“专升本”工作,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5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到本科院校深造学习。激励我院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专升本”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学生处和相关系部负责人组成。
“专升本”工作在学院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三、合作院校及对应专业
专科专业名称
专科毕业人数
可推荐人数
对应本科专业
合作本科学校
电子商务
41
9
电子商务
湖南农业大学
畜牧兽医
136
28
动物医学
兽医
53
11
动物医学
动物防疫与检疫
45
9
动物医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76
16
国际经济与贸易
环境艺术设计
66
14
环境设计
会计与审计
337
68
会计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16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技术
110
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
18
4
植物科学与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45
29
汽车服务工程
汽车电子技术
23
5
汽车服务工程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29
6
汽车服务工程
生物技术及应用
21
5
生物技术
食品加工技术
13
3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检测及管理
33
7
食品科学与工程
水产养殖技术
36
8
水产养殖学
商务英语
29
6
英语
园林技术
198
40
园林
园艺技术
81
17
园艺
种子生产与经营
11
3
种子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5
3
电子信息工程
湖南理工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11
3
电子信息工程
物流管理
314
63
工商管理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25
5
工商管理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49
3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数控技术
68
1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业设计
18
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49
1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模具设计与制造
66
14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旅游管理
30
6
旅游管理
动漫设计与制作
15
3
视觉传达设计
机电一体化技术
247
50
机械电子工程
电气工程技术
42
9
自动化
四、推荐选拔范围及比例
1.选拔范围为2015届普通高职三年制专科及2015届五年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推荐专科院校推荐比例为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数的20%(各专业推荐人数不得少于2人),接收本科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控制在各专业参考总人数的50%以内。
五、推荐选拔条件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各系部必须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专科毕业生。
1.根据专科专业培养计划,预计可于2015年6月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注册;
2.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15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成绩合格;
5.学业优秀。各科成绩平均分进入本专业2015届毕业学生的前20%;(报考湖南农业大学学生须满足这一条);
6.计算机操作水平达到全国(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计算机入学考试成绩合格;(报考湖南理工学院学生须满足这一条)。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7.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了专科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学习,不占“专升本”考试和录取人数限额。学生本人须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或者通令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接收本科院校”和湖南省教育厅审核;
8.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要求“专升本”的,由学生本人持相关证件于3月1日-20日(公休日除外)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报名,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0〕479号)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
2015年3月20日前,各系部通过网站、QQ群、会议等方式,及时向所有2015届毕业生发布有关信息,确保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2.报名时间与报名地点
3月20日— 4月4日,教务处组织报名工作。
东湖校区:办公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