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x

274阅读 | 11收藏 | 7页 | 打印 | 举报 | 认领 | 下载提示 | 分享:
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x第1页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x第2页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x第3页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x第4页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x第5页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x第6页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x第7页
福利来袭,限时免费在线编辑
转Pdf
right
1/7
right
下载我编辑的
下载原始文档
收藏 收藏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用户头像
归属位置 上传于:2024-05-28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控制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范围内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时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有限空间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作业活动。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第四条 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管理制度; (三)保证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督促、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五)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审批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第六条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日常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规定、规范的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检测、维护等情况。 第七条 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一)作业负责人职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立即终止作业。 (二)作业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三)监护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第八条 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应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填写《建设工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附件),报项目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九条 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现场,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护装备应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安全有效。 第十条 进行人工挖(扩)孔桩作业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签字审批和专家论证。 人工挖(扩)大孔径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DBJ01-502-99)和本规定有关要求。作业前强制通风不得少于30分钟,作业中每隔2小时进行一次强制通风。监护人必须进行现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索,每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一条 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委托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分包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管理 第十三条 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施工现场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对随时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处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每隔30分钟必须进行分析,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现场经处理并经检测符合要求后,重新进行审批,方可继续作业。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四条 检测指标应当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值、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值等。检测工作应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 第十五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信息公示牌,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护措施,信息公示牌包括内容:作业单位名称和注册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现场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现场作业主要内容。 第十六条 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第十七条 当有限空间作业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或爆炸性粉尘时,应严格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测”和“通风”,并制定预防、消除和控制危害的措施。同时所用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器等。 第十八条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用应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的要求。缺氧条件下作业,应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要求。 第十九条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应当至少有两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间只能容一人作业时,监护人应随时与正在作业的人取得联系,作预防性防护。 第四章 安全教育及事故处理 第二十条 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