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一、提出建设方案
村委会或受益自然村组或部分受益群众提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方式、资金概算、筹资筹劳数量、申请财政奖补金额等内容由村委会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做好会议记录)。
二、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会议决议
召开全村(或受益村组)2/3以上的村民或农户代表参加的民主议事会议,并经2/3以上村民或户代表通过形成一事一议会议决议,记录填好附件2、附件3存档。
三、项目建设方案公示
一事一议通过的项目建设方案要公示7天,吸收村民合理意见完善方案(做好会议记录)。
四、村委会申报项目
经村委会认真审核项目议事程序合规、真实后,由村委会上报镇政府(街道办),包括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概算、附件2、附件3、附件4。
五、镇政府(街道办)初审
镇政府(街道办)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制定项目方案是否履行村民民主议事程序、筹资筹劳的数量是否在本市规定的限额标准内、涉及财政奖补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立项范围、项目建设方案是否科学可行等初审,同时要实地考察建设项目情况、会议召开情况和表决结果的真实性,镇政府(街道办)对议事项目的合规性负责。初审同意后,填报附件1、附件5,连同附件2、附件3、附件4和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概算,签署盖章后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份,其中附件4四份)。
六、项目审批
市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对镇政府(街道办)上报的项目资料严格审核和进行项目实地核实后,对合规的项目在全市统筹平衡安排后批复各有关镇(街道)。
七、项目实施
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镇政府(街道办)和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原则上由村委会组织实施。
1、筹资筹劳。村委会向村民公布经审核的筹资筹劳项目、标准、数量,做好筹资筹劳,填报附件9、附件10,报镇政府(街道办),由镇政府(街道办)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同时,村委会要做好一事一议项目的账务。
2、项目工程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重科学、讲实效,对一般性的工程建设项目,由镇(街道)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规划设计;对具有较高技术要求的涵洞、桥梁、水利设施、文化活动场室等建设项目,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规划设计方案,并聘请工程监理。项目正式预算书、规划书和图纸,应当准确客观反映项目建设情况,上交市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2份)。
3、项目施工。由村委会组织实施的项目,要明确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确保工程质量;由公开招标工程队实施的项目,按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监理。项目承包合同上交市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2份)。
八、项目验收
1、镇政府(街道办)初验。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后,由工程承包者申请镇村两级验收,镇政府(街道办)组织相关部门、村民委员会、项目监督小组、村民代表等按照规划设计进行验收,出具初验报告和填报附件11、附件12、附件13、附件15(参加验收人员都要签名)签字盖章后,连同正式项目预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