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工程名称
培训机构和授课人员
日期
培训人员签名
培训内容:
安全监理基本的关键措施:
第一条: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审查,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没有安全措施临时用电方案的,或者措施不力的,坚决退回重编,拒不编写或重编的,不予批准,不准开工,如擅自开工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发暂停令、暂停令不收,不改的,发备忘录。违犯上述程序办的监理人员,擅自批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者容忍施工单位开工的属违法行为。
第二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发暂停令。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24小时内)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安检站)报告的(通过建设单位),不发通知单或暂停令或对拒不整改停止施工,未及时向安检站书面报告的,因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将负监理应负经济行政的和法律刑事责任。
第三条:坚决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者对于违法违规,违犯强制性标准的,应及时发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第2条办法处理。
第四条:严禁监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