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驾驶员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合法、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聘任关系自然终止。
2.合同期满,乙方认为不再续签聘任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3.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聘任乙方,或乙方仍想竞聘甲方工作,经甲方同意,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办理续签手续。
第二条 工作时间:
1.根据岗位及业务性质的需要,甲、乙双方同意按 不定时工作制 为乙方的工作时间。
第三条 乙方的待遇:
乙方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奖金
1.基本工资: 。
2.奖金:(一年中表现良好无任何工作错误给予相应奖励)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2.甲方交给乙方送货货车,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4.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乙方因证照不全或交通违章被处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被查扣的,扣车期间乙方还必须承担所有扣车的费用。
5.乙方有按甲方要求收回货款的义务,如收到假币、少收货款等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