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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了解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通关管理,提高货物通关效率,保障企业的正常进出口业务。特制订了本通关流程。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进口海运货物。
3.术语:
3.1申报—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按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3.2监管证件名称代码—是海关依据我国外贸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便于实施计算机系统管理和便捷通关需求,对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在海关管理环节须验核的各种进出口许可证的分类标识。其总和称为监管证件名称代码。
3.3报关单预录入—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保税区海关预录入)
3.4自动进口许可证(O证)—指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二00一年第10号令《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和《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