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庭类别视野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法律建构我国现行婚姻法确立了分别财产制家庭的家务补偿制度而未规定共同财产制家庭的家务补偿制度即依现行立法在共同财产制家庭模式下任何主体都不享有家务补偿请求权但共同财产制家庭恰恰是我国家庭的主流模式现实中采用分别财产制的家庭少之又少这也是该法条无法得到广泛适用的原因之一立法者将处于主流地位的共同财产制家庭排除在家务劳动补偿制的适用范围之外其理由耐人寻味有学者认为在共同财产制家庭中离婚时财产采用均等分割原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用工作收入为家庭出资另一方用家务劳动为家庭出资资金和劳务的付出在离婚时通过均等分割共有财产己得到体现若再另行对家务劳动进行补偿实质上使家务劳动者获得了双重补偿了这种分析不无道理但却严重忽视了在双薪家庭中家务劳动付出较多的一方的补偿另外我国还存在大量的由老人承担家务的两代复合家庭在这种两代复合家庭中年老父母为年轻的成年子女家庭包括己婚育子未婚育子和未婚未育子承担家务年轻夫妻之间的家务劳动补偿关系转化为年老父母与成年子女夫妻之间的家务劳动补偿关系这种新型关系之下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该如何设立值得研究笔者认为共同财产制家庭分别财产制家庭和两代复合家庭中均存在因家务劳动导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均有必要通过建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予以平衡一共同财产制双薪家庭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建构双薪家庭应做广义的理解不仅指夫妻双方的收入都来自财政或企业的薪金家庭也包括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的家庭自主生产或经营收入型家庭因此欢薪是指家庭的财产性收入的承担者是夫妻双方而不论其收入是工资还是生产经营所得在共同财产制的双薪家庭中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均有贡献按照平等原则对非财产性的家务劳动夫妻应当各承担50或可称之为同等家务在同等家务情形下财产性收入贡献均等家务承担均等离婚财产分割均等不需要适用家务补偿制亦可实现双方权益对等因此值得探讨的是家务承担不对等的情况下该如何适用家务补偿制平衡双方权益一借鉴交通事故责任类型确立家务量认定标准要实现家务补偿必须对家务承担进行量化判断家务量的认定标准有两种思路一是分解量化的精确公平标准二是粗略的相对公平标准笔者认为第一种思路是不可行的家务劳动是包含了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综合性劳动如果采用分解量化方式将多种复杂家务逐一分解分别赋予工作量必然导致计算上的繁杂性不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长短夫妻双方都不可能将精力放在每日家务劳动量的计算上举证也无法实现因此立法应当选择第二种思路即粗略的相对公平标准可以借鉴交通事故责任类型来确定家务量的认定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一方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双方同等责任法官对家务量的认定也可分为一方完全家务主要家务次要家务以及双方同等家务在共同财产制双薪家庭模式下同等家务无需家务补偿一方完全家务即为承担家务100相对方即为0主次家务的比例可由司法解释确定为7080与3020由法官依具体情形在此区间内自由裁量对家务量进行认定应当以5年为一个周期而非以整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一个周期以20年的婚期为例法官应当做出4个判断分别给出在每一个5年内夫妻双方家务量承担的主次情况因为事实上可能是第一个5年夫为主要家务后三个5年妻为主要家务而如果以整个婚期为周期法官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即这20年夫为主或妻为主很显然以5年为周期的判断比20年为周期的判断更符合劳务付出的实际在具体计算补偿数额时会更为公平选择5年而非3年或其他时长的理由是在婚后第一个5年绝大部分家庭子女生育己完成包括照顾子女在内的各种家务己呈现并且己经形成夫妻间较稳定的家务承担格局在以后的各个5年中即使发生工作变动等引发家务承担格局变化的因素有5年时间也可以调整形成新的家务承担格局二家务承担情况证明可作为家务补偿请求权的证据家庭的私密性导致婚姻家庭案件的取证尤为困难家务补偿请求权能否实现家务补偿制度能否真正广泛适用于司法实践取决于该项权利的证据制度设计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在共有财产制家庭中家务补偿请求权应当在离婚时提出举证责任应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由家务补偿请求权人承担举证责任因家务劳动事实的持续性长期性故不宜采用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形式可以选择书证笔者建议做如下规定请求权人应当提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务承担情况证明由于家务劳动的隐秘性和长期性家务承担情况证明不应由街道办等外在的组织只能由家庭成员证明在现有家庭成员结构下由于家庭成员间的亲属关系也会使相互间的证人证言证明力大大降低因此夫妻自证是唯一可行之法家务承担情况证明可以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5年签署一次应注明在5年期间夫妻承担了完全家务主次家务或同等家务并由夫妻双方签署姓名和日期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三家务补偿金的计算依据可参照本地区年度服务业的平均工资共同财产制家庭的家务补偿金在离婚时支付其金额可以由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成的可以参照本地区年度服务业平均工资来计算家务劳动是一种饱含情感和爱的劳动以增进家庭成员温馨幸福感为目标其所创造的价值很难用金钱来衡量尽管如此法律仍必须以显性化的金额唤起社会对家务劳动的正视和尊重而家务补偿金的确定又必须结合社会实际综合考虑其在家庭财产中所占的比例以及离婚时双方的承受能力之所以建议以服务业平均工资为参照标准是因为家务劳动本身符合服务业的性质且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服务业年度平均工资比其他行业年度平均工资相对较低便于大部分家庭承受能使该制度具有广泛适用的可能性以一个婚期20年的共有财产制家庭为例假设诉讼离婚时妻子向法院提供4张家务承担情况证明证明第一个5年丈夫承担主要家务后三个5年妻子承担主要家务即说明夫妻双方在前10年家务量持平后10年妻子为主要家务丈夫为次要家务若法官将主次比酌定为8020妻子扣除自己应承担的50比丈夫多承担30家务补偿金的计算即应为本地区上年度服务业平均工资x30x10年二共同财产制单薪家庭家务补偿制度的建构单薪家庭是指由夫妻单方负责家庭财产性收入另一方负责家务劳动的家庭模式如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模式在共同财产制单薪家庭中一方取得的财产双方共有离婚时均等分割表面上看来家务承担方因享有共有财产权己经得到补偿双方利益是平衡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常常处在仰人鼻息受人恩惠的境地并且在这表面公平的背后掩盖了财产价值和家务价值的特性区别因为财产可能会耗尽而家务劳动产生的价值则会持续保有甚至大幅增值如以下两种情况其一离婚时可分割财产过分低于家务劳动价值的假设一个家庭婚期20年男主外女主内离婚时共有财产为2万元儿子在妻子的一手抚育下已满18岁品德良好考入大学丈夫身体健康卧病在床10年的婆婆因妻子照料有加病情基本好转生活可以自理如婚姻结束妻子用20年辛劳换来的成果将继续由丈夫保有而自己则只能拿着分割的一万元离开家庭且不论儿子长成丈夫康健这一万元单就连婆婆10年的护理费也远远不够此种情况如果不辅之以家务补偿制度则导致结果严重不公平其二离婚时无共有财产但家务对预期收益有较大贡献假设丈夫为科研工作者但薪金拮据妻子为支持丈夫放弃自己的职业发展全心照料家庭婚后10年终因无法忍受丈夫痴迷于科研完全不顾及家庭妻子带着一双儿女离开离婚时无共有财产可供分割离婚一年后丈夫得科研大奖获得巨额奖金此种情形下显然丈夫巨额收益的取得有妻子的功劳如果不能以家务补偿制来平衡也将导致结果的严重不公平综上在共同财产制单薪家庭中仅依照家庭共有财产均等分割原则无法保证实质的公平笔者建议实行均等兼顾公正的原则即离婚时仍以家庭共有财产均等分割为基本原则但如果依均等分割原则将会导致家务劳动承担方利益严重受损时则可突破均等原则而采用公平原则分割财产即可采用家务补偿制度来平衡双方权益如前文所述可先参照上年度本地服务业平均工资计算出家务补偿金数额立法上可规定为财产分割时家务承担方可分得的一半共有财产之数额过分低于家务补偿金的应适当提高其分割份额离婚时无共有财产可供分割家务付出对相对方预期收益有贡献的家务承担方提出从对方预期收益中获得家务补偿的法院应当支持三分别财产制家庭家务补偿制度的完善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该规定填补了我国法律家务补偿制度的立法空白使家务补偿成为一项法定权利意义深远但该规定将家务补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限定为分别财产制家庭且没有对补偿的方式和标准作出规定婚姻法三个司法解释也未作相关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因适用范围过窄以及过于抽象不具有可操作性而广受垢病分别财产制下夫妻财产各自独立从公平角度论双方对家务仍有均等分担的义务如果不能形成同等家务格局而形成一方完全家务或双方主次家务格局则可适用前文所述在共同财产制双薪家庭模式下家务补偿制度的证据及计算规则此不赘述但在家务补偿的请求时间和支付方式上应区别于共同财产制家庭共同财产制家庭财产在婚期内双方共同共有不可分割故家务补偿请求权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但在分别财产制下婚期内双方财产始终各自独立这就使家务补偿请求权的随时提出和实现成为可能夫妻双方可就家务补偿的请求和支付周期自行约定如每年每3年每5年支付一次均可夫妻双方对家务补偿未约定或约定不清导致争议的不论是离婚时还是婚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均应当受理四两代复合家庭家务补偿制度的建构目前有很多年轻夫妻在生育子女后要求年老父母帮忙带孩子因此形成很多两代复合家庭两代复合家庭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父母离开自己的住所地进入异地成年子女家庭父母被称为老漂二是父母在本地帮子女照顾孙外孙子女老漂是指对孙外孙子女无法定义务进入异地成年子女家庭承担包括照顾孙外孙子女在内的家务劳动持续达6个月以上的老九老漂家务补偿制度的权利主体是老人义务主体是年轻的夫妻双方也包括未婚但独居的成年子文老漂家务补偿金的起算时间应为老人进入成年子女家庭6个月后这是因为目前绝大部分老漂进城始于孙外孙子女出生在孩子出生后的6个月内年轻夫妇角色的转变和适应确实需要老人的帮助老人也有此情理上的义务并且在这段时期内老人会因新生命的诞生精神较愉悦精神权益受损较少6个月的期间也可以检验老人是否能基本适应新家庭子女所在地年度服务业平均工资可作为老漂家务补偿金的计算标准老人的年度家务补偿金即为子女所在地年度服务业平均工资双漂老人老夫妇一同进入子女家不以两人计算只计一份是采用私营单位还是非私营单位服务业平均工资则可由当事人协定或法官酌定如2013年山西省非私营单位服务业平均工资27476元即可作为该年山西省双漂老人的家务补偿金单漂老人与老伴分离独自进入子女家的精神和健康受损程度要比双漂老人严重其家务补偿金可比照双漂老人补偿金适当上浮但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500老漂家务补偿金的支付周期可自行约定但最长不超过三年不论周期长短每年的家务补偿金均以当年服务业平均工资为准老人承担主要家务的期间年轻夫妻相互间不产生家务补偿关系在本地照顾孙外孙子女的老人也可向其成年子女夫妻成年子女请求支付家务补偿金但是本地老人与老漂相比精神权益受损的程度相对较低所以家务补偿金可参照老漂家务补偿金适当减少但最低也不能少于老漂家务补偿金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