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发〔2012〕10号
草峰镇中小学校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
实 施 方 案
各中小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制定《崆峒区中小学校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区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活动主题
阳光运动、健康成长
三、实施对象
全镇中小学校
四、活动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
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学校每天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