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天泰文化苑七号楼1单元402地下室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日期
(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二、租金:每年2400元,提前两个月交。
三、租金缴纳方式
乙方应按时交清当年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且经甲方再三催缴,乙方仍不缴纳租金,甲方将有权利收回地下室使用权,改租他人。
四、出租期间用电缴纳方法:电费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每月缴纳,且地下室到期后,乙方向甲方交清所有费用。
五、爱护公共财产,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任意对房子整体结构进行改动,否则造成事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六、甲方提供地下室,其中内装潢由乙方自行设计装修,待乙方合同期满,如愿退出,不得随意损坏装修项目。
七、租赁期间如乙方在本年中途退出,租金应按全年缴纳。
八、租期已满,乙方应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