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评标流程
一、开标
1、招标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标。
2、招标委员会做开标记录。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三、投标文件的初审
1.招标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人员要审查备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本部门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①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②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③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④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⑤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⑥未能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四、评标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