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核凭证制度
(1)支出凭证的审核。
①支付款项应以取得受款人的统一发票为原则,但金额在500元以下的以受款人的收据即可。
②对于营利事业购进物品或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应盖有该营利事业的印章,并记明下列各项:
● 该公司或商号名称、地址
● 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或费用性质
● 单价及总价
● 交易日期
● 本公司的抬头及地址
前项原始凭证,若为收据,并须填明该营利事业的统一编号,贴足印花。
③对于个人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应记明下列各项:
● 该受款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统一编号,必要时应检送身份证复印件
● 支付款项事由
● 实收金额
● 收到日期
● 本公司的抬头及地址
前项原始凭证如为收据,应贴足印花,并依法代扣税捐。
④对于其他机构支出的原始凭证,应记明下列各项,并依法令规定贴足印花。
● 受款机构名称、地址
● 支付款项事由
● 实收金额
● 收到日期
● 本公司的抬头、地址
⑤对于本公司内部支出的原始凭证,应依本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⑥购进材料的原始凭证,应检附材料验收单(收料单及请购单)。
⑦购进物料及其他消耗品的原始凭证,均应检附物料验收单(收料单及请购单)。
⑧购进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