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科技学院“我爱校园·魅力光影”
摄影大赛的通知
一、大赛主题
大学校园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我爱校园·魅力光影”摄影大赛以展示大学生活为主题,激励广大师生在大学时代留心留目,在校园中寻找并定格美的碎片、青春印痕,从而更加热爱自己的校园,珍惜现在的工作学习机会,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促进年”活动,规划好职业学业生涯,也还为即将踏入大学校园的的青春少年提供一个美好的憧憬,为已远离母校的校友重新唤起尘封在心底的大学记忆。
二、参赛对象
苏州科技学院(含天平学院)所有在校师生(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成教生)均可参加。
三、参赛组别
本次大赛按照题材类型分组:
1、风光类(例如:校园建筑外观、校园花草景观、校园道路桥梁、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地等)
2、人文类(例如:校园文体活动、教学情景、实验实习场景、寝室生活、反映师生情、同学情的场景等)
大赛时间安排
1、稿件征集:2012年3月18日—2012年5月31日
2、网络巡展:2012年6月 4日—2012年6月10日
3、大赛评选:2012年6月11日——2012年6月17日
4、公布获奖名单及颁奖:2012年6月18日——2012年6月24日
5、获奖作品展览:2012年6月25日——2012年6月30日
五、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内容要围绕校园风景、校园生活、校园故事等多个角度自由选择、捕捉、记录令人难忘、感动、向往的瞬间。内容健康向上,拍摄器材、形式、风格不限,但要求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参赛作品中,以数码相机(单反数码相机和普通数码相机等)拍摄的作品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MB,所有照片必须保留EXIF信息,无此信息则作品视为无效;胶片作品,请保留底片以备复核。
3、参赛选手每人投稿不超过5件(单幅5张或组照5组),组照作品需编号,每组不超过6张,并视为一件作品,组照中的单张作品不可作为独立作品参评。
4、以往官方参赛获奖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摄影比赛。
5、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原创,一经出现权责纠纷,取消参赛人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作品提交
1、电子信箱投稿:参赛选手可以将参赛作品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ischool@ mail.usts.edu.cn 。(注:本次比赛只接受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参赛作品)。
2、投稿要求:①通过比赛专题网站下载比赛报名表格;②完成表格填写,确认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后,将参赛作品与报名表发至投稿邮箱。(注:照片名称要与“报名表中的作品名称”相一致,且一份报名表只能对应一幅或一组作品)
3、请在邮件标题注明“我爱校园·魅力光影作品提交”字样。
七、作品评选
1、本次比赛,组办方将聘请包括专业教师和学生在内的成员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给予评选。
2、比赛期间,全体师生可通过大赛专题网站浏览参赛作品,并点击支持所喜欢的作品,大赛将对支持率排名前六位的作品颁发“最具人气奖”。
八、奖项设置
1、“我爱校园·魅力光影”大赛根据风光类和人文类两项参赛组别,两组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以及“最具人气奖”6名,同时设立优秀奖36名。
2、除优秀奖外,其他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及奖品,优秀奖只颁发获奖证书。
九、其他
本次大赛解释权归属大赛组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处
承办单位: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
SKPA苏科大摄影协会
2012年3月18日
“我爱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