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南州工业企业名牌产品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全州工业企业整体素质激励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实物质量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名牌增强我州工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甘南州工业企业名牌产品由甘南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评选审定成立甘南州工业企业名牌产品评审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州经信委消费品产业与交通物流科负责第三条名牌产品的评审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高标准严要求和市场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申报产品必须是经过加工并在市场销售的工业制成品原材料半成品及零部件不属于申报范围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请甘南州工业企业名牌产品称号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2企业必须按照产品的现行标准组织生产产品实物质量在州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州内同类产品前列23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4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益好产品具有注册商标5产品批量投产一年以上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在国家省州工业企业系统组织的质量大检查和抽查中质量全部合格6凡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取得生产许可证食品应取得卫生许可证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符合该行业的有关规定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在近两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第三章评选指标第六条建立以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为主要评价内容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七条市场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水平用户满意水平质量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和申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效益评价主要对申报企业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水平和总资产贡献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发展评价主要评价申报企业的技术开发水平和企业规模水平评价指标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适当倾斜第八条不同产品评价细则的制定综合评价中评分标准的确定不同评价指标权数的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评价方法评价中复杂因素的简化以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3均由甘南州工业企业名牌产品评审领导小组确定第四章评选程序和办法第九条甘南州工业企业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年一季度由甘南州工业企业名牌产品评审领导小组公布开展甘南州工业企业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产品目录及受理名牌产品申请的开始和截至日期第十条系统名牌产品的初审推荐由各县市负责各县市经信局于上年11月底前向州经信委报送下年度工业企业名牌产品计划第十一条名牌产品不搞终身制有效期定为三年到期后需重新复查确认凡在有效期内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不符合名牌产品条件的限期进行整改如仍达不到要求则取消荣誉称号第十二条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必须如实填写甘南州工业企业名牌产品申报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详见第十五条并按规定日期报本县市经信局第十三条甘南州工业企业名牌产品评审领导小组汇总各县市推荐材料后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的申请产品进行综合评价对评审通过的产品向社会公示并在一定期限内征求社会意见第十四条经广泛征求意见最终确定的产品由甘南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授予甘南州工业企业名牌产品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第十五条所需证明材料41申报产品照片2注册商标证书3质量管理达标证书4企业采用的现行标准及内控标准5县级以上检测单位对申报产品当年的的检测报告6出口创汇有关资料7产品采用的国际标准证书8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材料9用户意见三户以上10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11厂容厂貌及主要生产现场照片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5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甘南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