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作业一
一、名词解释
1、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适格性,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2、证明力:是指在许可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许可证持有人可持许可证来证明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证据法学中的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3、自由心证制度:是指“证据之证明力,通常不以法律加以拘束,听任裁判官之自由裁量”自由心证是以证据的存在为前提,而不是以单纯的“自由”心证而认定事实。
4、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
5、直接言词原侧:也称口证原则,是指法官亲自听取双方当事人、证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当庭口头陈述和法庭辩论,从而形成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内心确认,并据以对案件作出裁判。
二、简答题
1、简述当事人主义的特点:(1)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和主导。(2)程序公正。第二,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3)当事人有主动权。当事人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