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内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从事但不仅限于 工作(A、管理岗 B、作业岗),担任但不仅限于 职务,采用 工时制。(A、标准 B、不定时 C、综合计算)。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或经营需要而对其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自觉履行该岗位的工作责任,按要求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遵守甲方经营(工作)需要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不得拒绝调整工作岗位。
3、乙方同意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不得同时受聘于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兼职),也不得经营任何自营业务。
三、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重庆市所辖范围区市县 。(甲方有权在上述工作区域内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进行调动)
四、工作时间
1、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2、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及相关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五、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薪资管理、考勤管理和岗位聘用等有关实施办法,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工作、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易岗易薪,按劳取酬。
2、甲方确定的乙方在岗月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薪酬计算标准按公司工资制度确定。
3、公司所有员工实习期均实行月薪制,试用期1个月。
4、甲方以货币(人民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工资,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5、乙方的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补贴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国家法律、法规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6、甲方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参保基数为乙方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代扣乙方按国家规定属于个人承担的保险费部分及个人所得税。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切实保护乙方在经营、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2、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3、乙方必须加强安全工作的学习,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流程规定,不得违规操作。若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甲方物品、设备毁损、丢失或其它损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七、教育与培训
1、甲方需向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甲方应根据经营和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乙方的教育与培训。
2、乙方从事技术工作的,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3、除第(1)款中约定的正常教育与培训外,甲方与乙方可就乙方脱产或由服务单位出资组织的培训学习,签订专项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八、劳动纪律
1、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并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在合同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业务规程、经营规范,服从指挥调度和工作派遣,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教育。
九、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保密管理规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除在甲方工作期间履行职务的需要外,未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甲方工作期间或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掌握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
2、所称泄露商业秘密是指违反国家、地方法规、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约定),遗失、泄露、非法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现实的和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知识产权和经营管理信息。
3、甲方每月以货币的形式为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贴,在甲乙双方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为保守商业秘密,甲方要求对乙方进行竞业限制,乙方在1年竞业禁止期内不得受雇于甲方所在地竞争对手,或具有竞争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也不能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业务。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工作岗位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因欺诈、提交虚假资料导致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