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装修工程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下列装修工程条款并工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承包形式:木工单包清工,按甲方提供的节点平面施工图作施工,指派施工员在现场施工交底。
4、承包内容:天花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1-4层)。
5、本工程木工装修单价经双方协商同意为均衡价每平方 元人民币,以实际产生的工程量以面面积计算,总工程量 壹万捌仟陆佰 平方,工程量总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人民币。
二、付款方式:
工人带施工电器设备进场首付贰万元,施工过程中按工程进度85%付款,工程竣工完验收一周内按总工程量的97%结清,余款3%做为工程的保质金,为期一年,期满3%的余款返还给乙方。
三、甲方责任:
1、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事做,甲方负全责。
2、工程进场之前,所有楼层施工配电设备到位。
3、施工材料由甲方负责搬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4、所有高空作业设备由甲方负责安排。
5、施工过程中每一天产生的垃圾由甲方清理。
四、附则
1、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具有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