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乐部工作室
监于:
1、 四方B于“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乙方聘请四方担任
工作;
2 甲方在担任乙方 工作期间 ,将可能知秋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 ,也可
能因必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上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
3、 甲方充分意识到 , 乙方的商业秘密 , 包括昌方因属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
属乙方之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江需、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和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
4 甲广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 , 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四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 订定
下列条款, 以资共同明守
第一章 “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 : 乙方的商业秘密 ,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
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
第二条 : 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
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
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
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 15 日内以书
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 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
构成。
第二章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 :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
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 :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
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
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 : 除了懂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
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
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昌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
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 :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
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
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
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
经济补偿。
第八条 : 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
密事务;
1、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 6 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 变更雇佣合同
的内容;
2、在解除雇佣合同后 5 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齐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 :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
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
抛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