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合同
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推荐使用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是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推荐,仅限青岛网上房地产会员单位使用。 2、甲、乙双方应仔细阅读,慎重签订。 3、合同空格内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如实填写;【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4、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均应互相交验对方有效证件、证明。 5、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提交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原件。乙方应出具保管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原件的收件凭证。 6、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交验有效的委托授权书。 7、甲方要求乙方代为收取、支付定金、租金、房款、中介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可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指定银行划账。 房地产经纪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居间出售】【居间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