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协议书
甲方(开票方):
乙方(接票方):
就乙方需要资金周转,通过友好洽商,甲方同意开出以背书转让乙方企业为受益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方作抵押款之用具体条款,双方达到协议:
一、银行承兑汇票总金额 万元首批 元
二、期限:半年,如需续期提前十五天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重申续票。(可续票三次)
三、一次性贴息15%,续票贴息3.5%。
四、甲方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按银行的正常程序核保,并可上网查询。
五、双方签订贸易合同后,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支付首批金额1%的手续费用给甲方。甲方收取手续费后两个银行工作日内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在此操作期间产生一切费用乙方负责。
六、银行承兑汇票开出,双方核保完成时,乙方即将4%的贴息以现金支付给甲方,剩余贴息10%到企业所在地支付。
七、责任:
1、甲方收取乙方的手续费后不按时开出承兑汇票,或开出的承兑汇票不能核保,不能上网查,需双倍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乙方不按责任协议书条款执行,以上已支付的款项不得退回,并且赔偿甲方拾万人民币。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