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德威华泰奖学金”实施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设置目的
为增进德威华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激励中国年轻一代致力于环境保护事业尤其是水处理事业,以提高环境类专业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同时鼓励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与高层次的科研活动,资助高校贫困生完成学业,德威华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德威华泰公司)特在兰州交通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设立“兰州交通大学——德威华泰奖学金”。
第二条 评选原则
推荐和评选工作坚持“严格、公平、公开”,即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公正评价,评选名额、参评人信息及获奖人名单公开,以保证“德威华泰奖学金”的激励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 奖励基金
德威华泰公司一次性捐资十万元人民币设立“兰州交通大学——德威华泰奖学金”初始基金,由公司负责专款运营,每年增值部分全额作为奖励基金;初始基金运营增值不足贰万元人民币的年份,德威华泰公司启动奖学金备用资金程序,补足奖励基金,保证每年提供总额不少于贰万元人民币作为奖励基金。
第二章奖励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 奖励范围
“兰州交通大学——德威华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