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委托收购协议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收购 不良资产项目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收购不良资产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二、委托收购不良资产项目的程序: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购 不良资产项目。委托竞买收购价格最高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仟佰拾万元整)。乙方应当在不高于本委托收购价的基础上开展收购事宜。
1、不良资产项目转让方与乙方达成甲乙约定金额的竞买价格区间后,甲方应在不良资产项目进行公开竞买的竞价报价日的 5 个工作日前将竞买保证金 万元(大写:万元整)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在不良资产项目进行公开竞买的竞价报价日的 个工作日前将确定的收购款及服务费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在竞买成功之日的15日内将竞买最终成交价款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选择性填写)
2、乙方通过公开竞买的方式取得该不良资产项目的债权,乙方持有该不良资产项目期间,该不良资产项目所有权利归乙方单独所有,不存在代为持有的性质。
3、乙方成功取得该不良资产项目,在收到甲方要求将该资产转让给甲方及甲方控制的目标公司的通知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资产包及其收益的所有权确认归甲方所有。(每一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受)
三、甲方陈述及保证
1、甲方保证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所必需的授权并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相关义务的能力;
2、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和自身资金实力的真实性,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3、甲方保证不得单方面终止委托收购行为,并按约定及时支付服务款;
4、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公证费等,或因甲方违约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