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新旧计划对照)表
序号
现行计划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原计划课程名称
学分
必考
选考
必考
选考
1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
4
1
中国革命史
6
3
英语(二)
14
2
英语
14
4
法律文书写作
3
3
中国法律思想史
5
5
国际私法
4
4
国际私法
4
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5
国际经济法概论
4
7
合同法
5
6
外国法制史
5
8
公司法
4
7
金融法
6
9
劳动法
4
10
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4
11
知识产权法
4
8
知识产权法
6
12
婚姻家庭法
3
1
政治学原理
任
选
五门
4
1
金融法
任
选
三
门
4
2
立法学
3
2
税法
3
3
劳动法学
3
3
票据法
3
4
侵权行为法
3
4
保险法
3
5
物权法
3
5
房地产法
3
6
环境法学
3
6
市场竞争法概论
4
7
证据学
3
7
证据法学
6
8
合同法
3
8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9
微型计算机应用基础
4
学分合计
65
毕业考核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说明:
1、 凡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民事诉讼法学或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2、 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3、 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已通过“婚姻法”课程考试的,不须报考“婚姻家庭法”课程,可在选考课程中另行任选一门课程考试。
4、 原法律专业自考专科毕业生已通过“中国法制史”课程考试的,在报考本科段时,不须报考“中国法制史”,而应参加基础科段的“行政法学”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