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
涉互联网案件起诉及管辖指引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
的方案>的通知》,自2017 年8月 18 日起,本院集中管辖杭州市
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下列涉互联网一审民事、行政案
件:
1、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
2、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3、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
4、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
5、互联网域名纠纷;
6、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其他涉互联网民
事、行政案件。
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杭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上述涉网一审民事案件的具体范围如下;
1、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在互联网上展
示并发出要约,买受人通过互联网检索信息并作出购买承诺,双
方形成合意而订立买卖合同,因该合同的签订或履行而引发的纠
纷。
2、互联网服务合同纠纷,是指因网络服务商给消费者提供通
路以使消费者与因特网连线的中介服务或者提供内容服务的合同
而引发的纠纷。
3、互联网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指合同签订及履行均完
成于互联网的,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
利息的金融借款合同而引发的纠纷及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或小额
贷款公司借小额款项,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小额借款合同
而引发的纠纷。小额借款合同为 50 万元以下《包括本数) 。
4、互联网购物产品侵权责任纠纷,是指在网络购物中,因产
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缺陷产品致使他人遗受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或者有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危险的,因
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