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hubce-040108001
项 目 名 称:湖北教育学院新校区校园
总体规划设计
招 标 人:湖北教育学院
日 期:2004年1月8日
第一章 招标邀请书
湖北教育学院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校新校区总体规划设计项目的投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方案招标日程安排
1、领取招标文件,了解现场,熟悉情况。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购买标书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公司,请派专人按下列时间、地点购买标书,逾期不候。
时间:2004年元月 15日,全天报到,晚8:00:发标会。
2004年元月16日,上午8:30:勘测现场;下午2:30介绍情况,28日上午8:30—11:30答疑。
地点:湖北教育学院新校区
2、补充答疑:根据需要另行确定。
面述地点为湖北教育学院新校区,招标单位的答疑文件均以书面形式统发。
3、送标时间:2004年3月30日下午5时以前,逾期以废标处理;
4、送标地点:湖北教育学院后勤与校产管理处(校行政办公楼1楼102室)。设计成果送交时须把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交回。
联系人:李 华 王安俊
5、开标时间:2004年4月10日
6、开标地点:湖北教育学院新校区
招标单位:湖北教育学院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流芳街南环路特1号
法定代表人:严文清
委托代理人:易建平
电 话:027-87943569
传 真:027-8794311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总 则
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二、招标单位:湖北教育学院
三、招标项目名称:新校区校园总体规划设计
四、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只有被招标单位邀请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被招标单位认为有实力的企业或公司。
3、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相关资质证明的单位。
4、本次邀请是以国内重点高校和地方骨干设计院的集体形式参与,杜绝个人行为。所有参与竞标单位须提供法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资料时携身份证原件备考)。标函应有企业法人代表章、企业法人章。
五、评标方式:分别组成评审专家组和评审领导组,评定优秀方案和中标方案。邀请国内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由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和招标单位组成领导组。具体办法如下:
(1)专家组、领导组阅读投标文件和观看光盘;
(2)专家组评议、投票,根据设计任务书要求等确定入围方案,从入围方案中再评定两个优秀方案。(未入围方案不支付任何经费);
(3)领导组根据专家组评定的优秀方案,决定一个中标方案。
六、有关招标费用结算
1、根据评标结果,对入围方案而未评为优秀方案者,招标单位一次性支付设计保底费人民币7万元整(含税金)。
2、未中标的优秀方案,由招标单位一次性支付设计费人民币15万元整(含税金)。
3、中标优秀方案,由招标单位支付设计费共人民币38万元整(含后续工作费费用和税金)。
4、费用支付方式:中标单位由招标单位先支付人民币20万元整,待设计方案完善后,招标单位再支付人民币18万元整。
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费用,不管是否中标,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项目有关费用。
七、招标文件
A)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须知
3、投标文件、项目要求
4、中标通知书样本
B)投标单位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并认真、全面阅读,充分理解文件的全部内容。
C)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投标均须对招标文件负责保密。
D)投标方不得转让标书。
八、招标补充文件
1、招标单位为了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将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2、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意法律效力。当文件时间、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之内,不再发布招标补充文件。
九、投标单位的认可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个别内容不能接受,允许在投标书中另作说明,招标单位在评标时将作为前提来决定取舍。投标书中未对招标文件另作说明,视为投标单位已经接受招标书所有内容,一旦中标即成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单位确认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投标单位任何个人的口头协议均不能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内容。
3、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或开标后要求撤消投标文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但所购招标文件费不予退还。
4、招标单位对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投标文件的损坏和遗失概不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于投标截止日期前由招标单位提供统一规格文件袋进行密封。
A)投标文件包括第三章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B)所有投标单位均须提供十七份无明显标记的综合文本,供专家评委评审,同时提供三份与上述一致的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带有准确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资料以备核。
十一、开标
1、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由招标单位确定并通知投标单位。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
(1)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的时间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未密封。
(3)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未盖公章。
(4)开标后发现招标文件内容有虚假材料或信息。
3、在开标之前,不允许投标方人员与评标成员接触。如果投标方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时向招标方施加不良影响,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
4、若评标专家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设计方案不符合(或不响应)招标文件、不够深度、无利用或参考价值的均作废标处理,并不予支付保底费用。
5、凡参加投标单位均不得索回投标资料,投标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于招标单位。
我方保留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十二、中标与签订合同
1、开标后,经评标领导小组评议确定的中标单位,由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接到中标通知书的单位,中标方应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单位,表示已接受其授权。并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之前派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3、中标单位如果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内容而拖延合同签订,则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另选中标单位。
4、为保证设计招标活动能自始至终高质量完成,每家设计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待开标认定未中标者,连同设计保底费二周内一并返还(无利息)。废标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不支付7万元设计保底费。
5、所有答疑均以招标单位书面函复为准(统发)。
6、回执单见后述标准格式。
十三、重要说明
1、所有投标方案的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专家组及政府管理部门要求对中标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总平面布置图、道路设计图、竖向设计图、总平面定位图、管网综合图和图书馆、体育场馆、校行政楼、校长大厦(学术交流中心)、学生活动中心、教育技术中心(改造)的方案图,以及主大门和中心广场、一期综合实验楼、学生公寓、主要景观方案图和规划设计说明书。
2、中标单位将优先获得一期主要单体建筑设计任务。
第三章 标书格式及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一
营业执照
(复印件)
格式二
投标者资格证明
(设计单位须明确和提供该方案设计的总负责人、总建筑师、景观设计师的名单,并提供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要求:
(1)设计方案应符合本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湖北(武汉)地方的现行法规、规范及有关规定。
(2)总平面图布置合理,符合规划部门所提的各项要求及指标,节约用地。
(3)使用功能符合建设单位要求,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准确、合理。
(4)设计进度能满足建设周期的要求,措施具体落实,保证设计质量。
(5)规划设计及建筑风格应具有艺术性和特色,色彩和质感要有新意,具有时代气息。立面造型要新颖、美观、协调,体现国内一流水准。
(6)建筑物规划要为多元化活动需求创造条件,注意安排多种宽敞舒适的交往空间。
根据湖北省计委《省计委关于湖北教育学院校园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鄂计社会[2003]594号)和国家级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我校在该区内整体收购上海光华教育投资集团在此原有存量资产及征购周边土地1200亩,用于建设新校区。为使新校区建成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高等学校校园,成为我校由成人高等学校向普通高等学校改制的重要基础,并逐步发展成为一所国内较为知名的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本科院校,特制定新校区总体规划设计任务书。按照新起点、高质量、高水准、与国际接轨的原则和目标,现将规划设计事宜分述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教育学院(湖北教育大学(筹))新校区校园总体规划设计工程
2、建设目标
新校区总体建设目标为学校本科教育,发展后兼有部分研究生教育的基地,同时具有开展学术科研、开发活动的功能,成为学校主校区。阅马场老校区(占地70亩)目前主要承担成人学历教育、中小学教学研究、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应急人才培训和作为科技开发、商贸基地,两个校区建立密切联系,形成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校园体系。新校区预留阅马场校区功能,阅马场校区功能逐步转移到主校区,使学校成为一个整体。
3、建设基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新校区建设基地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具体位于江夏区流芳街特1号,处于武汉市中环和外环之间,详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图》。
(2)基地划定面积约80万平方米(约1200亩),周边控制用地67万平方米(约1000亩)。
(3)基地周边交通和设施:基地西端为开发区交通主干道之一,为武汉市中环线,武汉市规划在2004年动工修建,在2007年前通车,目前为校区的西边围墙分隔。南面为大邱庄购置开发教师公寓商品房用地,中间为通往流芳镇的主干道。东面为湖口村农业用地,通过协商作为我校控制用地。北边为一水库和村庄,亦为控制用地。(体校)
(4)基地的地形、地貌和地质状况:整体呈大拇指翘起的握拳形,详见《地形图》和《初勘报告》。
(5)外部市政管线:供电和给排水接口详见《市政管线设计资料》。
(6)基地内现有村庄、农场及其设施将全部搬迁、拆除。
4、设计内容及范围
新校区总体规划设计包括校舍、道路、环境景观等总体规划方案和一、二期建设主要单体建筑方案。一、二期建设主要单体建筑包括校行政楼、图书馆、体育馆、综合实验楼、校长大厦(学术交流中心)、学生宿舍、后勤服务用房、院系教学和办公用房等。
5、投资来源
本项目建设资金从政府低(贴)息贷款、学校自筹及校自行贷款等多渠道解决。
6、建设周期
一期在2005年建成为容纳15000名以上学生的教学基地;二期在2010年前形成25000名以上本科生的办学能力,基本建成为一所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中等规模的本科院校。
二、设计依据
1、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
2、最终学生规模为2万人,其中教学设施按3万名学生规划设计;生活服务设施按1.8万名学生规划设计,其余部分由开发区在规划区域内配套建设。同时在生活区相对独立的区域建设一定的教师周转房和单身青年教师公寓(可以考虑现有教师公寓的改造),选择优雅环境建设包括少量专家公寓在内的学术交流中心。
三、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1、规划设计要力求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准,体现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生态化的要求,并注意经济和适用性。
2、规划设计要按照总体建设目标进行整体规划,形成统一的校园整体环境。
3、规划设计要体现大学多学科并存和包容性强的特点,使之具有开放、舒展、大气、流畅的风格特色。教学区宜以若干公用建筑(如图书馆、校行政办公楼、教育技术中心、体育馆等)为核心和支撑,围绕这些支撑点分布综合教学楼、综合实验楼、若干院系教学、科研楼(内设专业实验室、科研用房、资料室、教师工作室、党政办公室)以及后勤服务用房,并使之相互照应,再以道路、文化广场、生态景观和运动场地等进行连接和过渡,形成空间开阔又相互关联的整体格局。
4、要突出校园环境建设,充分利用校区自然地形、地貌和绿化的生态环境,结合其景区规划,进行富有创意的环境景观设计,融建筑、水系坡地、绿地、园林和人文景观为一体,形成有利于人才培养的优异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5、建筑物应体现现代、典雅、简洁和协调一致的风格,并具有与周围环境相适应并成为大学特色的主色调。建筑层高除少数单体(如校长大厦)或某些单体的局部外,一般不宜超过6层。
6、规划设计好校园主入口和辅助入口(可考虑在西面中环路和南面设置两个主要出入口),合理利用校区地形、地貌组织好校园内交通配置(特别是大交通车进出、停放)。
7、规划设计要充分重视与光谷和开发区配套生活区规划相协调,详见《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图》。
8、按照开发区所提规划要求,规划容积率≤1,绿地率≥45%,建筑密度 ≤30%。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和《环境保护审查意见书》。
9、校园内所有的强电、弱电、给排水、气管网等均采用暗铺,各建筑物均设置通讯、网络、有线广播电视等通道和端口。
10、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要求,规划设计要考虑到分期建设的需要及其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并注意现有建筑楼群(原则上现有建筑不作大的改造)的结构、色彩、功能,避免后期建设对前期校园环境的不相容。一期建设(2005年)安排15000名以上学生,所需生活设施拟分批建设,教学、实验设施可分批或一次性建成;二期(2007—2009年期间)基本建成,能容纳总数为25000万名学生在新校区学习和生活,有关院系自成体系。
11、充分发挥各设计单位的创造性和经验优势,进行创新性设计。
四、规划设计具体内容和要求
规划设计除环境景观建设内容外,建筑规划各项指标可参照92年《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一般设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