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图
宿迁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图说明:
1、凡纳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管理的资产,确因技术落后、严重损坏不可修复或修理费用过高、无修理价值、丢失等原因、均可申请报废。
2、凡是需要报废的资产,必须由资产的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并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其进行认真核实,核实后,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提交处置,打印处置报告单一式三份。
(1) 处置资产总值在5万元以下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组织3-5人进行鉴定并提出意见,经归口部门和固定产管理科实地核实,报分管院长审批。固定资产管理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处理,残值收入上缴学院;
(2) 处置资产总值在5-30万元(含5万元)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固定资产管理科牵头会同相关人员(部分领导、设备维修、财务、审计、归口部门等人员)进行现场鉴定,提出鉴定意见,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批。固定资产管理科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处理,残值收入上缴学院;
(3) 处置资产总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属大型、精密、贵重资产的处置,使用部门必须详细书面说明相关原因,此外,固定资产管理科牵头会同相关人员(部分领导、设备维修、财务、审计、归口部门等人员)进行现